Friday, March 31, 2006

判斷

我很喜歡這段話...

促成事情改變的,不是只有大人物才能做到的,而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台灣的未來,在你我的手中。馬英九究竟適不適合領導未來的台灣?未來的台灣領袖應該是什麼樣子?這個答案,民主國家的公民必須自己做出判斷。

出處 http://blog.yam.com/rosaceae/archives/1304465.html (以英國觀點檢驗馬英九)

最近媒體不斷報導馬英九現象...
也有人不認為這是一個現象, 不過既然有人認真地討論, 我認為這個議題已經被 create 出來了!接下來就是你選擇如何看待的問題了!

為了了解馬英九領導下的中國國民黨在想些什麼, 不妨先讀這篇講稿
跨越對立:東亞和平的新願景 馬主席於倫敦政經學院專題演講 (載自中國國民黨網頁)
http://www.kmt.org.t
講稿的一開始, 在就指出孫文在倫敦研究期間與當時的費邊思想有歷史淵源...
(我同意三民主義的確有濃厚的社會主義人道理想, 但要說中國國民黨也同樣具有費邊主義的精神, 那就是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
隨後提到國民黨對台灣民主化與自由化的貢獻...
(這點...我不知該怎麼評論起! 有良知的人會如此扭曲事實, 過去五十年在台灣實行自色恐怖, 用警備總部, 秘密警察對付人民的...難道不是國民黨政府...?)
第三段提到跨越對立...這部份佔了最大的篇幅, 應該也是重點...
(這部份我不評論了, 看倌自個兒上去看吧! 我只覺得中國國民黨把這段文字在網站上公告, 果然有勇氣! 當然囉! 若這個黨認為這是台灣人民追求的實質目的, 那也許就另當別論了! )

Wednesday, March 29, 2006

最近幾週的週末生活

三月初一時手癢到微軟網站上下載更新軟體,
認證結果...當然未通過...
因為我的NB也會在辦公室使用, 為了不要給老闆, 以及自己帶來麻煩...
所以我去光華商場買原版作業系統軟體! 也算是對得起智慧財產了!
上星期的假日就用來重灌電腦, 重新設定相關軟體...
星期天晚上再趕趕週一院務會議的報告...
YY也為了她學校的作業, 以及大大小小的考試...在忙碌著!
這就是我們的週末生活...
所以...我的新版Blog, 可能要大家再等等了!

Monday, March 20, 2006

考慮搬家!

因為這個Blog似乎無法提供備份的功能...
(也可能是我始終搞不清楚她的部份設定)
總之, 我考慮申請另一個Blog...
再重新開始~
這個Blog我仍會繼續寫, 但內容限於比較嚴肅的議題...
談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 弱勢族群, 時事, 工作感想...
新的Blog會呈現較多感性, 有趣 (??? 我會儘量努力的!)
另外, 我希望新的Blog能有更豐富的色彩, 與版面變化...
包含圖片上傳, 或是運用圖片當做Bannder...
重要的是...這個Blog可以讓我備份存檔...
我還在尋找這樣一個Blog...
等找到了, 會儘快重新開始...

Thursday, March 09, 2006

特殊境遇婦女資格與扶助條件可望放寬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八日電)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特殊境遇情形資格與扶助條件,刪除婦女年齡下限規定,符合條件的子女也可享學雜費減免。全案可不經朝野協商,逕付立法院院會二讀。
初審重要條文包括放寬婦女的特殊境遇資格認定,消極條件改為刪除十五歲以上下限,只要六十五歲以下,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收入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者。
特殊境遇婦女積極資格放寬為丈夫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半年以上、因夫惡意遺棄或不堪同居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家庭暴力受害、未婚懷孕三個月以上到分娩兩個月內者。
其他積極資格認定有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非婚生子女或因離婚、喪偶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無工作能力或有工作能力,因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導致不能工作、丈夫處一年以上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者。
此外,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者,也可認定為特殊境遇婦女。
立法院在婦女節釋放給特殊境遇婦女的利多還包括只要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且符合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高中職學校可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大專院校可減免百分之三十,現行條文只補助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百分之六十學雜費。20060308

Wednesday, March 08, 2006

可恥

2005年底台北市某位愛滋寶寶家家(化名)不慎被衛生單位洩漏HIV帶原身分,今年2月份學校指派老師到府拜訪,希望他不要再回學校!最近學校即將開學,台灣關愛之家協會負責人楊捷說,校方昨天指派老師與主任,與教育局代表一起到關愛之家訪視,學校主任告訴她,若家家回學校上課,將會對學校造成「前所未有的危機」。
2006年教育局國教科長施博惠表示,病童班上的導師去年九月初,發現這名病童的身體不好,向關愛之家人員查證,才知道他在媽媽生產時就感染病毒,目前病童已未到校上課,若病童想要繼續求學,該局會設法為他找老師
校長批評關愛之家刻意隱瞞病情,並稱「若校方事前知情,絕不准病童入學」。
該社區不僅要求社區管理委員會不發通行證給台灣關愛之家,甚至提出訴訟,要求居民不得租屋供愛滋病患居住,要求關愛之家限期遷離,同一棟樓的住戶還乾脆把逃生門鎖住,全面隔離。(自由時報,2006,2,12)
這不僅是對愛滋病患歧視的案件,更是嚴重侵犯憲法保障人民受教權與居住權的重大人權案件。可悲的是,這則新聞竟是發生在台北市。我以身為台北市民為恥!

費城與關愛之家

1993年 湯姆漢克斯主演《費城》一片,得到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片中主角是一位前途看好的年輕律師,卻因為感染愛滋病,而被所屬的律師事務所藉故開除。片中主角必須為名譽、正義而控告所屬律師事務所侵害人權。

1994年 澎湖某兒童,因為輸血得到愛滋病,當事人身分曝光後,學校許多家長要求將這名學生隔離,雖經當時的疾管局長涂醒哲逐一赴學生家庭說明,讓這名學生重回學校,但因為媒體的窮追不捨,嚴重打擾了學校環境,不到一個月,班上其他同學陸續轉學,最後整個班級只剩這名學生和老師兩人。而在事件冷卻後,學生陸續才又轉回該校。後來這名學生在國、高中期間都沒有再受到同儕的排擠,他也能樂觀接受患病的事實,並在每年的「愛滋病日」都參與活動,而這也使得澎湖成為目前全台對愛滋病認知最清楚、接受度最高的地區。可見藉由感染者的現身說法,才是愛滋防治教育最佳的方式。(晏涵文)

2006年 台北市文山區民向市長馬英九陳情,指位於該區收容愛滋病的台灣關愛之家使住戶感到恐慌,在區政說明會上,馬市長允諾將協助這些病患早日回家,讓愛滋病患「只出不進」,並另覓適合管理的場所,讓病患有更好的照護,並要求衛生局每月向社區回報管制動態。(自由時報, 2006.3.4)

台灣要邁向文明社會,似乎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