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work practice consists of the professional application of social work values, principles, and techniques to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ends: helping people obtain tangible services;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with individuals, families, and groups; helping communities or groups provide or improve social and health services; and participating in legislative processes. The practice of social work requires knowledge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behavior;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nd cultural institutions; and of the interaction of all these factors. (NASW)
最近有個25歲因酗酒導致腦病變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病人, 由於人籍不一, 無法申請相關福利, 家人全都有酒精成癮的問題, 即使在病房內, 多半是酒醉的狀態, 難得酒醒時, 就去院外用餐, 喝酒...醉薰薰地又回到病房, 躺在地上...完全無法會談, 即使能談話, 多半也只是表面上的問候, 想談實質的問題, 病人家屬因酒精影響, 神智不清, 完全無法溝通, 前次的住院治療, 已經積欠六萬元的醫療費用, 此次入院亦無法負擔費用, 姑且不論醫療費用問題, 為考量病人最佳利益, 理應由公部門提供病人出院後的照顧, 而其他家人的酗酒問題, 在他們自我覺察不足的情況下, 應考慮強制接受戒癮及心理治療... 這是助人專業的理想~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
1. 病人出院後的照顧卡在人籍不一, 且依現行法令及福利規劃, 縣政府無法/不願意提供此類照顧
2. 病人家屬強制戒癮部份, 依目前病人家屬的狀態, 仍未符合精神衛生法有關強制治療的規定, 故應尊重其人權, 不得強制要求治療 (不得限制其人身自由)
我們能怎麼做呢?
等病情穩定後把病人和家屬踢出去嗎? 還是把病人留下來無償提供照顧?
這類在道德上有爭議的病人及家屬, 其實很少能獲得社會同情, 因而不容易爭取到經費協助...
然而依醫療法規定, 醫院不得拒收病患! 所以病人的問題, 就成了醫院的燙手山芋!
這是社工經常面臨的兩難議題!
而我們只好繼續與縣政府的"長官"們不斷溝通, 希望能說服他們能以專案方式, 提供必要的協助
處理這類"非自願案主" 至今仍是我的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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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找志工協助出院後的關懷囉!
有時候,太積極的或強制的治療不一定有效,
如果,案主及家人有人關懷陪伴,
哪一天其中一人想通了,主動要治療時,
後續的就好辦多了.....
不過,誰知道那一天何時到來呢?!
要向全球偉大的社工夥伴致敬。
距離唸社工的日子很遠了
知道有人為它努力著
覺得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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