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出版社一本由由麥可.拉德列(Michael L.Radelet)、雨果、貝鐸(Hugo Adam Bedau)、康絲坦.普德曼(Constance E.Putnam)三位學者專家所撰寫書名為【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著作(In Spie of Innocence)全書一共十三篇章,介紹美國自一九○○年到一九九一年之間,因「司法疏忽」所製造的司法死刑誤判,讀來實在令人怵目驚心,惶懼不已。這些為數眾多的血淋淋的「司法誤殺」,吾人真不敢想像,竟然發生在號稱世界上最為民主先進、倡行法治及高倡人權至上的美國。
【雖然他們是無辜的】作者,分析死刑誤判的原因有多種,包括證人的謬誤(漫不經心、誤認、錯覺、偏見)及因仇視、報復心態作祟而蓄意說謊偽證;警察的預設立場、誤導、疲勞審訊、刑求取供、栽贓誣陷、隱藏證據及運用科學鑑定的錯誤;檢察官受騙、急切、傲慢偏見;辯護律師之不稱職、急功好利;陪審團之草率失誤、種族歧視、不法因素及不當輿情干擾等等皆是,本書統稱為「可怕的司法疏忽」。
尤其警察偵辦階段,如出於邪惡的動機,那就成為製造冤獄的罪魁禍首。本書特別提到,自本世紀以來,美國已經合法地處決了七千名的男女,被判處死刑的人則數倍於此。但本書所舉而事後證明為無辜的四百件死刑誤判的血淚故事,讓我們不得不回頭檢視台灣在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凌晨發生在台北縣汐止鎮吳銘漢、葉盈蘭夫婦雙屍命案所引發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個年青人的死刑誤判重大侵害人權事件,震驚了中外。
蘇友辰律師 中國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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